本次變更后,公司2016年度配股項目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羅民先生和程志先生,持續督導期限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保薦代表人程志先生簡歷
長春高新技術產業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17年5月10日
附件:
保薦代表人程志先生簡歷
程志先生,金融學碩士,保薦代表人。曾主持或參與包鋼股份(2.890, -0.02, -0.69%)非公開發行、節能風電(3.500, -0.10, -2.78%)非公開發行、長春高新配股、啟迪古漢(15.200, -0.51,-3.25%)非公開發行、誠志股份(15.930, -0.27, -1.67%)重大資產重組、太極實業(6.750, -0.25,-3.57%)公司債、楚天高速(5.570, -0.04, -0.71%)公司債等項目。程志先生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《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執業記錄良好。